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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原来,和喜欢一个人所对立的并不

第七十六章原来,和喜欢一个人所对立的并不 (第2/2页)

这,就是全然没有公民素质的表现啊!
  
  全班的同学笑得那么开心的时候,景陌却依旧保持着做题时专心致志,不苟言笑,自始至终都没有笑过一下。这让我微微有些心寒,她难道真的一点都不在乎我了吗?
  
  没有因为别人嘲笑而难过的我,只因为她的冷漠,就变得难过起来。
  
  一瞬间的难过让我感觉到,她的言行举止不再对我有任何的吸引力,因为我是那么讨厌她,讨厌那个对我冷漠的她。
  
  其实,我还是不要看到她的好,不是吗?
  
  我开始越发努力的无视她的存在,可越是努力,却越是将她记得清楚。
  
  当你愈是以为你已经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其实是你愈是想念她的时候。
  
  当有一天,她的声音于我不再动听的时候,我希望自己会变成一个再也听不到她声音的人,那样,听不到她声音的我就不会再心痛了。可如果她的声音于我变得不再动听,那我和聋掉又有什么区别?
  
  好多人都说,养成一个习惯的时间就只有二十七天。可在第二十八天的早晨,我却还是没有养成自己所需要的习惯。可能,是我的心不够虔诚吧!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很可怜的人,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感受过,什么叫太阳晒屁股了还没起床。上学的时候,你起的永远比太阳还要早,而不上学的时候,就是月亮快要出来的时候,你还在床上闭着眼。没办法,谁让我就是这样一个对床敢爱敢恨的人呢?
  
  今天是放寒假的第二天,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也就是说,从昨晚到现在,我睡了足足有十八个小时,就这,我还是被饿醒的!
  
  我是一个决定要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床上的男人,这和要成为海贼王的路飞是多么的相像啊!我们都是拥有常人所无法企及梦想的男人,也是时时刻刻都在为自己梦想付出的男人。这一刻,我不禁想向自己竖起大拇指,然后吼道:“邪哥真男人!邪哥真汉子!”
  
  饥肠辘辘的我只穿着睡衣就跑到了厨房里,这在平常日子里,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亲爱的家人们可不会放纵我穿着睡衣在家里卖骚弄姿。可现在,他们不是不在吗?
  
  说起他们,我就一阵的心痛。我离家出走后还没过三个月的时间,他们竟然也离家出走了!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昨天在自己醒来时,发现家里空荡荡的,只有桌子上残存着的早餐和一份离家出走的书信时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被全家人出卖了一样的难受。
  
  信里说,他们一家人因为实在无法忍受我这样的凶残家人,所以决定集体离家出走到西藏。信里还说不要我去找他们,等他们流浪够了,就会回来拿钱,拿钱之后继续再离家出走。
  
  信是霍香香写的,看着这封信,我恨得牙痒痒。但我心底同样也有一丝的嘲讽,冬天去高原旅行,恐怕也只有他们这不怕冷的疯子才会去吧!
  
  在看到那封信之前,我全然不知道他们要离家出走的计划。老爸老妈连同霍香香,都将我瞒在谷里,他们可真是我的亲人啊!
  
  在厨房里寻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以充饥的食物,当然,如果我要是贝爷的话,那就可以找到很多的食物了,不说地下X米隐藏着的老鼠,就说我眼前正也饿的直叫唤的双喜,就够我吃好几天的了。
  
  无奈的我,只好走上了外出求生的路途。
  
  路上,饿的几乎走不动的我索性比闭上了眼睛,听天由命起来。
  
  在我的兜里,就只有五块钱。万恶的家长,在离家出走的时候竟然没有给我留下一毛钱!
  
  试问,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五块钱可以买到什么吃的?
  
  泡面?这样想的你真是太天真了!不说我要用这五块钱生存多少天,就说泡面这种神奇的食物,也不是给我这样的穷人吃的啊!没有高富帅这样的称号,你能吃得起吗?
  
  实话说,高富帅的重点从来都不在高和帅上!
  
  就在我实在忍不住咕咕叫唤的肚子,准备用兜里的五块钱买一天活命的机会时,我闻到了一股香味。
  
  “是烤面包!”
  
  此刻的我早已经口水直流,这香味,简直能要了我的命啊!
  
  顺着香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在看到一家新开张的蛋糕店时,我突然眼前一亮!
  
  如果只是一家蛋糕店,那我自然不会如此的兴奋,毕竟我兜里的钱也买不到多少蛋糕!可当蛋糕店的橱窗上贴着“招聘”两个大字的时候,我就不能淡定了。
  
  这哪是两个字,这分明就是我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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