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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1/2页)下课的时候,王佩佩没有等我就先走了。我一直跟在她的身后,不靠近,也不远离。我想她是生气了。这样的距离,开始在我们之间悄悄蔓延开来。沉默的像是一个孩子,同时又是如此的恶毒。
没有人想象过时间的边界。有多遥远,有多孤单。从没有真正触摸过。我突然想挣到多钱,找到一个卖时间的贩子,买够一个春天的时间……
只是,从没有人搭理过我,更不用说交易什么。
……
时间总是怂恿我们向着遥远的地方前行。无论是春夏抑或秋冬。
真正的时间是存留在食指之间的。
……
我和王佩佩无一例外都是那个年纪的人,总是容易冲动。还会因为一些眼角眉梢的误会而坠落了什么。
我颤抖的抚过她的身体。细软柔滑的毫无意外。我开始怀念莫文蔚的那些低沉的唱腔,混浊的,暧mei的……从发梢到脚尖,不放过任何一处。沉默在我们的暧mei之中,甘愿抛弃尘世,忘却过往。只是记住现在,一分一秒的纪念着。我听见窗外孤单的雨水声,精致而细腻。潮湿的汗水细密的布满在我的额角。
突然有人唱到,“梦做一半比较美爱我的人还没睡”。
空中的浮云早已被成都温柔的灯盏映的血红……没错,那的确是血红的……外面的,里面的,漂浮的,流动的。四处都是,流转。我站在纷乱的街上,摸摸身边,大家都在……我们是去赴一场盛大的宴,邀请函便是我们单薄的青春。觥筹交错之间,我恍惚看见一张张面孔,那是被水晶杯映的极为绚烂以至于早已模糊的面孔……一张张,一幕幕,我们都为孤单而畅饮,时刻为了明天的路途而补充什么。而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一切的一切将化为乌有……空余了一只水晶鞋,在第三十九级台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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