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抄袭的动机和危害01
第二章 抄袭的动机和危害01 (第2/2页)弄清楚抄袭的判断依据和危害,是所有想要写作的朋友都应该学习的第一课。抄袭最初的冲动就是见猎心喜,但导致“冲动”变成了“行为”得以实施,通常是因为缺少概念和不正确的练习造成的。
“作者天生就会抄袭”,有人这么说。好像抄袭就是写作者的原罪,似乎从文字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伴随着创作行为同时产生。
抄袭原罪说其实是把“学习语言文字与人沟通”、“吸取他人表达的经验和长处”这两种“人类掌握共同语言以便交流”的日常生活行为,与“将他人所产生的创意思维产品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标识为己有,获取利益,在客观上造成他人失去原本应有的标识权利”这种本质上为“偷窃”、“抢劫”的行为混为了一谈。
为抄袭辩解者还称:“天下文章一大抄”。这混淆了合理引用、借鉴、重述、释义与“剽窃他人作品为己有”之间的区别。
写作,是作者运用语言文字、追寻和展示其自身对客观世界的独有认知的一种行为,释放想象力进行创作本是作者的天职,也是作者获得写作本身所独有的快乐的根本来源。
抄袭行为,即使是并未用以谋取金钱利益,也并不能带来与真正创作快乐相关的那些体会,仅只是逃避了创作的艰苦过程,窃取了他人应得的尊重和赞赏,得到片刻虚荣上的满足。
抄袭是不道德的行为,是写作圈的公害,不但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可能招致诉讼,损失金钱和名誉,还会严重影响到抄袭者自身的创作能力,损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