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激斗县衙
第五十三章 激斗县衙 (第2/2页)已经精心准备了两日的李慕,跟着衙役来到千阳县县衙!
大堂之上,于知县身着正七品县令官袍,头戴乌纱,端坐于案上。
两边各五六名衙役立于左右,陈祥父女早已被传唤在堂,那陈青山作为重要人证同样和两人站在一起,另有十几名陈家村之人立于堂前月台之上,必要的时候他们都可以作证,以图壮大声势!
于知县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今有陈家状告程府李慕奸污陈祥之女陈柳枝,陈家所投状子,本县已阅,今日升堂,原告、人证、被告俱在,尔等务必据实而述。”
陈祥上前一步,跪于堂下:“县尊在上,万要为小民做主,这小贼李慕,贪图小女姿色,在小民将小女作为偿债抵押于程家,谁承想这小贼,****大发,毁了小女清白,此等兽行不处死不足以平民愤。”陈祥继续道:“小女本就和马家庄马家有婚约在前,只等择一良辰吉日,大婚成亲,可是如今,如何向马家交代,全都因此小贼李慕之罪,方有今日我陈家脸面无光,失信于人前之过,青天在上,往县尊为小民做主,还小女公道,将这李慕依法惩处!”
一番陈情,声色俱厉,于知县也只是象征性的动了动眼皮;那日在来云客栈早已见识过李慕识人断事之才,想来这李慕必然不会坐以待毙,甚至于知县都有点期待,这李慕如何为自己洗刷冤情。
按照惯例,陈情之后,便是举证阶段,于知县便道:“陈祥你可有人证物证证明你所言不虚?”
陈祥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立即开口:“当日为了偿债,小民便将小女柳枝抵押与程家,李慕将小女带回府中,第二日小女便失了身,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是这李慕所谓;而且,陈家村之人皆可作证,验明正身的接生婆也可佐证,县老爷自可差人去查证小民所言是真是假!”
这个时候,一旁的陈青山便站了出来,跪在地上:“小民可以代表陈家村数百户人家作证,陈祥所言不虚。”
于知县对陈青山的话没有表达任何意见,而是让衙役去请来两位接生婆,当场勘验这陈柳枝是否**。
堂下诸人皆没有意见,不多时,两个四五十岁的老妈子走进大堂行礼过后,便将陈柳枝带进后堂。
等了没有多久,三人一起出现在堂下,两个老妈子皆异口同声的禀报:“这姑娘确实失了身!”
于知县挥手让两人离去,便转向李慕:“陈家指证,李慕你可有话说?”
李慕跪于地上:“禀县尊,小的确实有话要说,陈家父女以及陈氏族人皆是一面之词,空洞无物,何能证明小的有罪。”李慕继续道:“陈青山作为陈氏族人,和陈祥本就是近亲,互相帮衬自然不再话下;按照这陈祥所说,唯一可以指证小的为凶犯的便是这陈柳枝在程家七里镇府中住了一夜,便失了身,据此而判是小的所为,未免太牵强。
首先,无从得知,这陈柳枝是在进入程府之前还是之后失了身;其次,程府人丁众多,加上家丁下人,伙计小二,少说也有数十之众,陈家有据何判定时小的所为,而其他人是无辜的?”
陈祥立即驳斥:“小女在家乖巧听话,又临近大婚,足不出户,怎会有**的可能;而且要是之前**,为何在七里镇没有半点风声谣言?至于这小贼所辩第二条,这李慕是收租的负责人,掌管程家所收租金,当天晚上小女便是由这小贼看守,就算是七里镇的郑掌柜恐怕也没有权利去干涉李慕所为,如此出了这小贼还能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