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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来自天堂的光

第四十二章 来自天堂的光 (第1/2页)

见义勇为应该也算是人的一种特质吧?
  
  秦歌一直记着他自己是人!
  
  而且,秦歌也的确有着见义勇为的实力。
  
  流浪汉微微一顿,迅速将菜刀翻转,以刀柄朝着秦歌递出。
  
  秦歌审视着看了看他,看了看朝向他的刀柄,而后一把握住刀柄。
  
  刀柄上因为血液和汗渍的混合而黏糊糊的。
  
  他没有在意,只是随意握着。
  
  他虽然已经大致确定流浪汉是受害者,但还是想先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免得好心办坏事,反而帮了恶人。
  
  秦歌看着流浪汉:“这是怎么回事?”
  
  一边问着,秦歌一边旁若无人的朝着血泊中的流浪汉走去。
  
  31秒!
  
  没有丝毫耽搁。
  
  秦歌伸出右手,从自己的时间额度中取出了一天的时间,将这一天的时间拍到了对方的脑门上。
  
  血泊中的流浪汉的身上,生机缭绕起来。
  
  秦歌却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之所只给这人一天的时间,是因为知道这人在心脏受伤之前还有好几十年的寿命。
  
  也就是让对方的身体状态回到一天之前的话,对方大概能继续拥有之前的几十年寿命。
  
  但此刻……
  
  1天0小时0分29秒!
  
  即便以一天的时间将对方的身体状况逆转到了心脏挨刀之前,这家伙也只剩下了一天的寿命!
  
  这代表,他之前确确实实拥有的那几十年寿命,全都没了!
  
  死亡……
  
  哪怕没有真正彻底的死去,本来该拥有的时间也会彻底归零,也会无法逆转吗?
  
  秦歌记下了这一点。
  
  同时,
  
  另一个流浪汉眼中闪现着惊喜和无尽的感激,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他弟弟脱离了生命危险!
  
  秦神救了他弟弟!
  
  他满心感激着,也在老老实实的诉说着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但前方那十多个小混混却是陡然爆喝起来,打断了流浪汉的诉说:“说你麻痹呢!还钱!四百万!”
  
  流浪汉僵住。
  
  秦歌笑了笑:“我帮他还!”
  
  区区四百万。
  
  混混们顿住,他们不知道秦歌是怎么忽然出现的。
  
  甚至于刚才打得太过专心,都没人注意到秦歌其实是凭空出现的。
  
  否则他们不一定有胆子还站在这里。。
  
  当即,当头的混混扬起西瓜刀指向秦歌:“兄弟,这事儿跟你没关系!”
  
  秦歌轻声道:“我真能帮他还!四百万,一分都不会少!”
  
  当头的混混顿住:“那好啊!”
  
  说着,
  
  混混掏出了手机,也朝着秦歌走了过来:“把钱转我某宝上就可以了。”
  
  他心底却想着,魏七爷像是只要四百万的人吗?
  
  魏七爷可说了,要的是这两个流浪汉突然得到四百万的渠道!
  
  这么想着,混混皮笑肉不笑的靠近秦歌。
  
  秦歌笑着点头,缓缓摸出手机。
  
  就在这时候,
  
  疾风起!
  
  混混头头儿的脸上是无尽的狰狞和残暴。
  
  西瓜刀快速砍下带起的声音也猝然响彻。
  
  仿佛亡魂之歌!
  
  秦歌淡淡的看着这一幕,却几乎本能的,右手菜刀朝着上方斜斜的砍了上去。
  
  他可是能跟张钊这种特种兵都能来来回回打上三分钟的啊!
  
  何况这区区街头混混?
  
  菜刀刀刃撞在对方脖子上那一瞬间的阻碍,而后突破阻碍,酣畅淋漓。
  
  鲜血喷洒出来。
  
  对方的西瓜刀继续朝着秦歌落下。
  
  对方身后的十三个混混提着西瓜刀冲了上来。
  
  时间防护罩开启,
  
  时间加速!
  
  百倍!
  
  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最完美……或者可以理解为,要么不做,要么就做绝?
  
  秦歌缓缓的朝着眼前变得几乎静止的混混走去。
  
  他走得很慢很慢,他甚至犹豫了。
  
  要杀人吗?
  
  心底另外一个声音告诉他:杀吧!
  
  是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杀个干净!
  
  秦歌挥动了菜刀。
  
  一切在秦歌看来都很慢,甚至是静止了。
  
  但在外界,在流浪汉的眼中,
  
  菜刀的光芒却在眨眼之间就在夜空下连续闪烁,只在一瞬间就在十四个点同时闪烁了起来。
  
  刀光消逝,
  
  秦歌回身。
  
  身后噗通倒地的声音这才连绵响起。
  
  血腥味蔓延起来,血液缓缓汇聚为血泊。
  
  秦歌的身上更是渐渐有着一股子阴冷可怖的气息出现。
  
  那是一种可以被称之为杀气的气息。
  
  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
  
  恶心?
  
  呕吐?
  
  都不会有!
  
  最多最多……会有那么一丝良心不安。
  
  但对于明心见性的人来说,这一丝良心不安也不会出现在他们坚定的意志之中,更不可能影响到他们。
  
  对如今差不多也勉强算是明心见性的秦歌来说,在认定这些混混该杀的意志之下,他并没有太多的愧疚。
  
  是那个混混找死的!
  
  他是愿意平息事端的。
  
  而对此刻的他来说,杀人唯一的感觉……甚至让他有些痴迷。
  
  刀刃碰触到敌人的身躯那一瞬间的阻碍,以及突破那阻碍之后的畅通无阻、酣畅淋漓……
  
  那份手感……真的会让心志不坚的人就此上瘾!
  
  他也能够感觉到,在经过了最初用菜刀砍死混混头头儿那一刻,他似乎真的如同张钊所说的那样,在格斗之上有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胆气!
  
  秦歌缓缓散去对那份手感的痴迷。
  
  他身上的杀气和暴虐也渐渐消散。
  
  他朝着眼前看去。
  
  他将菜刀递还给了流浪汉。
  
  同样是翻转了一下,以刀柄朝向流浪汉。
  
  这或许应该是递刀给别人的基本礼节。
  
  这个小动作甚至可以说微不足道,甚至从来就没人去在意过是不是该这样去做。
  
  但通过这个小动作,却可以看出递刀之人的那一颗时时刻刻都懂得为别人着想的心。
  
  有这样一颗心的人,虽然有着其他缺点,但似乎很适合成为蓬莱的安保力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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