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同学会
第二十四章 同学会 (第2/2页)李晓峰这次吃饭也颇为高兴,他不但见到了昔日同学,还见到了班主任老师,酒桌上郑乐对吴诗芳的殷勤,他不是看不出来,但他也无所谓,上次在龙飞饭店,他就给郑乐当过一次绿叶了,多当几次也无妨。反正你乐你的,我高兴我的,井水不犯河水。
此时整个酒桌上也许只有一个人不高兴,就是吴诗芳,当初她来参加这次同学会,心情跟李晓峰差不多,第一因为是同学会,不来就不太好,会被别人说架子大。第二是她也想见见往日的同学们,对昔日朝夕相处过一年的同学们,感觉天生有一种亲近感。
而此刻她的感觉相当不好,她想跟同学们说说话,郑乐却像狗皮膏药一样贴着自己。其他人也不傻,也都看出郑乐对吴诗芳有想法,但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事业成功的男人,理所当然身边要有漂亮的女人,所以他们反而为郑乐追求吴诗芳创造便利条件,让吴诗芳恼火不已。
郑乐吃喝一会儿以后,就到另外一桌那里去敬酒,吴诗芳乘机跟同学换了个位置,挨着钱丽红老师的另外一边坐下。李晓峰似笑非笑,饱含深意地看了吴诗芳一眼,换来了吴诗芳的没好气一记白眼。
华夏人的酒桌就是一个江湖,喜怒哀乐都能在酒桌上见到,不管参加酒局的是什么人什么身份。李晓峰不排斥这样的场合,人毕竟是群居性社会性动物,要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哪怕是郑乐这样有目的的饭局安排,李晓峰也没有反感。
晚饭结束以后,郑乐作为主人要送班主任钱丽红回家,这倒让李晓峰对他高看一眼,郑乐没有因为想讨好吴诗芳而把花甲之年的钱丽红丢下。
李晓峰是骑自行车来的,正当他要骑上自行车离去的时候,后面传来了有人叫的声音。
李晓峰转头一个,吴诗芳从恒安大饭店出来,站着马路对面叫自己,他以为吴诗芳找自己有什么事情,就牵着自行车走了过去。
“李晓峰,你太不绅士了吧,吃晚饭也不送女生一程。”
李晓峰嘿嘿笑着说道:“你吴大美人还会没人送,男生们拍着队等着送你呢!”
“那你怎么不去排队?”吴诗芳也笑着说道。
“我排队了,但我这小胳膊小腿被人挤出队伍了,只要灰溜溜一个人回去了。”
吴诗芳哈哈大笑,“班长大人比高中时期会贫嘴多了。”
“酒壮怂人胆啊,你没听说过吗?”
“好吧,怂人,你送我一程吧!”
李晓峰拍了拍自行车后座说道,“我这可是汗血宝马,便宜你了!”
吴诗芳大方地坐上了李晓峰的“汗血宝马”,李晓峰骑上车载着吴诗芳慢悠悠地向前方骑行。
“自行车技术不错嘛,骑的这么稳,是不是很有实践经验啊?”
“你不知道我为了此刻,练了多少年!”
“你现在可以啊,我一个学播音主持的人,还说不过你!”
李晓峰哈哈大笑,跟美女同学开开玩笑让他心情大好。
“李晓峰,你大学考了恒安第一名,上了名牌大学,现在怎么会去恒安拖拉机厂工作呢?”
“我在上都德济大学读的本科,毕业后去永华市工作了两年,前两个月才回到恒安工作,我不是拖拉机厂的员工,我自己搞了个小公司,租用了拖拉机场的厂房,所以上次穿着拖拉机厂的工作服。”
“原来是这样,我就说现在拖拉机厂情况这么糟糕,你怎么还去那里工作。”
“你太高看大学生了,我毕业的时候原本是被分配到恒安链条厂的,按照正常的生活逻辑,在厂里工作几年混点资历,评上工程师职称,找个老婆,运气好结婚时能分套两居室的婚房,养儿育女慢慢老去。拖拉机厂跟链条厂是一个级别的国企,只是它这几年没落了。”
“你年纪轻轻的,对生活看的这么明白?那你是不是特别讨厌今天晚上这种场合?”吴诗芳坐在自行车后面,紧紧抓住李晓峰的衣服。
“不讨厌啊,人有社交需求,这次饭局不是正好满足了大家的社交需求吗?你认为我会讨厌今天晚上的这个饭局,是认为同学之间本来是平等的,但是过来几年以后,却有了上下高低之分,有了阿谀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