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党卫军管理条例》
第39章 《党卫军管理条例》 (第2/2页)17、每个武装党卫队士兵的首要职责是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个人的活动不许损害全体的利益,而应受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人有利。
18、武装党卫队士兵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丢失自己的任何武器装备和制服。
19、不得与女性有任何关系,尤其是不得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男女朋友关系、夫妻关系。
20、武装党卫队士兵必须穿制服,或佩带特别指定的和清楚易辨的臂章。禁止穿便服或不带这种臂章就去作战。
21、除了必要的交谈之外,武装党卫队所有成员都必须时刻保持安静。
22、任何违反以上规定的人都会被武装党卫队的宪兵逮捕并遭到枪决。
23、主动攻击、袭击武装党卫队士兵的平民或者武装人员,则武装党卫队的任何成员再将其逮捕之后都有权利可以决定袭击者的生死。
24、任何人如果做出有可能会威胁到武装党卫队士兵的任何危险动作,武装党卫队的任何人员都可以对其进行逮捕或者制止。
25、严禁任何武装党卫队的士兵以及成员喝酒、抽烟,违者枪决!
26、武装党卫队的士兵或任何成员不得出入妓院、酒吧等场所,除执行任务之外,还要有士兵、长官以及文件的证明许可,否则一律枪决!
27、在任何地方都严禁武装党卫队的士兵有同性恋倾向,违者将受到火刑。
28、武装党卫队任何士兵都有权利枪决或者逮捕女权主义者。
而关于如何鉴别女权主义者分为以下三个小点:
(一):为女性争取权利、地位和大量利益的。
(二):长得特别漂亮、妖媚的女人
(三):蔑视、歧视男性,还觉得自己地位特别高的。
只要是符合以上三点的,武装党卫队的任何士兵都有权利可以对女权主义者进行逮捕或者是枪决,当然除非最高指挥官有令不杀。
29、严禁武装党卫队的任何士兵暗恋、喜欢上任何女性,违者枪决!